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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贵州全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甘肃省紧盯黄河、长江、西北诸河等重点流域和渭河、祖厉河、散渡河等生态脆弱河流,以及部分断面持续超标、个别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扎实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强力推动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向好。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杨波介绍,2023年,全省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71个,比例达到95.9%,其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的断面68个,占比达到91.9%,无劣ⅴ类水体断面,提前两年实现消劣。32个地级和10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目标。沿黄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68%,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西北诸河和长江流域国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体。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领先,构建全要素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为健全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出台《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填补了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规的空白。构建全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10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87个水环境监测断面及2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402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2052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成的涉及水、气、土、声等环境管理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与黄河上下游4省份签订《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健全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与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建立黄河干流3市州、石羊河黑河3市7县、渭河流域和白龙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为高位推动黄河国家战略落细落实,甘肃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沿黄9市州6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有57座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7.79%、97.16%和97%以上,沿黄3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设完成。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源管理制度,黄河流域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558张,重点管理排污单位1271家。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交办的5607个排污口已整治完成4846个。
同时,制定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数据采集规范等3个地方标准,推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边界矢量信息电子化、规范化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黄河流域10423个行政村已有2844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6条农村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71条。推进尾矿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黄河流域5个市州43座尾矿库完成调查摸底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
强化水源地监管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筑牢饮水安全防线
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方面,甘肃始终坚持把守护老百姓“水缸”安全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要求,在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数据采集规范、环境保护档案规范、命名和信息编码规范3个地方标准,形成集中式水源地监管“一个文(批复文件)、一张图(矢量信息图)、一本账(管理台账)、一平台(生态大数据平台)”全过程监管模式。
同时,印发实施《甘肃省“十四五”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保卫战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聚焦兰州市刘家峡特大型水源地环境保护实际,协调兰州、临夏两地政府建立《刘家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签订《兰州市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协议》,保护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印发实施《甘肃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甘肃省“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按季度开展18条城市黑臭水体水质交叉监测工作,兰州、平凉、天水和张掖4市18条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工作并达到长治久清等级,城市建成区内无新增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和5个县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均未发现黑臭水体。
严抓黄河流域污染整治与资金高效利用,助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甘肃全力推进黄河警示片披露污染防治类问题整改,会同省直有关成员部门持续推进落实《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涉及污染防治类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及时会同专责组有关成员部门视情开展现场督导并向地方党委政府预警,确保整改销号质量。
据统计,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1个污染防治类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8个污染防治类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同时,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项目入库率稳定在90%左右,争取额度逐年提高,连续4年在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日常管理、项目储备等方面获得国家奖励,奖励额度长期位于全国前列。在2023年突破10亿元大关的基础上,国家安排甘肃省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为7.25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6821万元。其中,生态环境部根据甘肃省中央水污染资金项目日常管理情况,在项目储备申请额度调整、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率三个方面分别奖励1244万元、3926万元、4864万元,奖励资金数额共计10034万元,位于全国排名第2。甘肃省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数额位居全国第11名,为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甘肃依托项目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2021年以来国家累计支持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71亿元,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从“十三五”末的5.6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8亿元,增长幅度达到了400%。
此外,张掖市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改善水环境质量成效明显,获得2022年度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奖励。张掖市、白银市、兰州市、定西市纳入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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